答:《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》(GB34330-2017)明確,任何不需要修復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包裝物,或者在產生點經過修復和加工后滿足國家、地方制定或行業通行的產品質量標準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包裝物,均可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,請根據“供應商”實際情況研判并依法執行。
總機:26995130/32 傳真:26995560 郵政編碼:518005
地址:羅湖區人民南路3005號深房廣場B座32F 技術支持:環科中心信息部
版權所有 © 2019深圳市環境工程科學技術中心有限公司 粵ICP備11103453號